国内生产总值(GDP)
来源: [统计局]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 2018-06-12 字体大小: 大 中 小-
〔指标解释〕是指一个国家(或地区)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(月、季、年等)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,包含所有的社会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之和。社会最终产品(服务)=各行业生产经营中创造的新价值之和,这些新价值称为增加值。即,各行业增加值之和为国内(地区)生产总值(GDP)。对于一个地区来说,称为地区生产总值或地区GDP。
〔解读〕按现行的核算方法制度,年度和季(月)度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。(1)年度GDP核算:通过收集各专业数据以及各相关部门年度财务资料和行业数据,并结合经济普查分行业核算资料,分别采用生产法、收入法、支出法进行核算。年度GDP核算的总量及行业结构作为下一年度月(季)度GDP核算的基础。
生产法:增加值=总产出-中间投入
收入法:增加值=劳动者报酬 + 生产税净额 + 固定资产折旧 + 营业盈余
支出法:增加值=最终消费支出(政府消费支出、居民消费支出)+资本形成总额 + 货物与服务净出口
(2)月(季)度GDP核算:主要使用“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”来对这些行业的增加值进行推算,即利用与某行业增加值高度相关的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,推算该行业增加值的不变价增长速度。现行的GDP月(季)度测算方案用到一些部门相关指标,主要有公路(水路)运输周转量、邮政速递业务总量、电信业务总量、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、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、商品房销售面积、财政支出(含测算GDP所需的科学技术支出、教育支出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、公共安全支出、节能环保支出、城乡社区支出共八项支出)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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